藏药材的采集
早在公元前400至500年左右就形成了藏医药,从那时起藏医学和藏药学融为一体,各医家不仅能看病治病,而且具有丰富的药学知识,能正确辨认、采集各种药材配制藏成药,无论走到哪儿,都以自己看病、自己采药、自己配药、自己使用的方式,从而形成了“自采、自制、自用”这一医药不分家的传统藏医特色。
随着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后,自治区藏医院和各地区藏医院逐步培养和组织部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派到西藏各地采集、收购药材,并配备专人配制各种藏成药。1964年,西藏建立了藏药厂——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药厂,培养了专门的药剂技术人才,配备了相应的先进制药设备,大量配制藏成药。1973年藏药厂扩建后,随着藏成药的大量生产,药材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在原来的采集点上设立收购点,与当地农民或牧民签订合同.收购大量药材以满足药厂的需求。到1999年底,全区各级藏医药机构大部分都设有藏药厂或制剂室,药材的采集主要靠以上方法。
藏药材的采集加工、应用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公元8世纪,宇妥宁玛·云丹贡布编著的《四部医典》中,详细记载注意以下七个方面:1、草药生长的地方;2、按时采集;3、药物的保存;4、草药的使用时限;5、必须去掉毒性;6、要调节药性使其温和;7、配伍禁忌。
公元18世纪,帝玛格西·丹增平措编著的《晶珠本草》中,对药材的采集、加工、应用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