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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建置沿革
作者:综合    来源:《那曲地区志》2012年6月第1版    时间: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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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6世纪,那曲属象雄部落领地。

  公元前4世纪苏毗部落兴起后,象雄部落势力衰微,地域西缩,今班戈县以东属于苏毗部落,以西属于象雄部落。

  唐贞观十八年(644年),象雄部落被雅隆的悉补野部落兼并。

  7世纪左右,苏毗部落被雅隆的悉补野部落兼并,设孙波茹,并将孙波茹辖区划分为11个以行政、军事为一体的组织“东岱”(千户所),即则屯、约屯2个千户所,上下桂仓2个千户所,宗木麦2个千户所,哲堆、哲麦2个千户所,喀若、喀桑2个千户所及那雪1个小千户所,仍保留孙波王室。唐乾元二年(759年,藏历土猪年),吐蕃废除孙波王室。

  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瓦解,那曲地区与西藏其他地区一样陷入割据状态。游牧的纳仓部落割据着纳木错周围及其以西的地区,“琼布”家庭统治了今那曲东部地区(巴青、比如、昌都丁青一带)。

  元嘉熙四年(1240年,藏历第四饶迥铁鼠年),藏北地区被元朝军队收降,并对藏北地区那曲(黑河)和昌都地区丁青等地进行军事统治。14纪中叶,文宗皇帝图铁木尔之弟额尔德觉拉带领一部分蒙古族士兵入藏,在丁青一带驻扎,并逐步扩大势力范围,并与当地群众婚配定居,逐步演变成“霍尔三十九族”部落。

  明洪武六年(1373年,藏历第六饶迥水牛年),明朝设置朵甘卫指挥使司,设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管理,受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统辖,簪理藏北及昌都地区的地方事务。

  崇祯十五年(1642年,藏历第十一饶迥水马年),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与藏传佛教格鲁派联合攻灭第悉·藏巴地方政权,藏北地区隶属于蒙古和硕特部的固始汗管辖。

  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藏历第十二饶迥铁鼠年),清朝派兵赴西藏驱逐准噶尔部军队后,将今那曲地区的大部分地区置于西藏地方政府直接管辖之下。

  雍正三年(1725年,藏历第十二饶迥木蛇年),清朝在西宁设青海办事大臣,委任第12代“霍尔王”赤加吉钦总管“三十九族”部落,直属理藩院夷情衙门。

  雍正九年(1731年,藏历第十二饶迥铁猪年),清朝派官员对黄河源以南的游牧部落七十九族地区进行划分,将其中的霍尔三十九族部落划归驻藏大臣直辖,并设总千户、百户、百长实施管理,在其内部将各部落世袭头人按其部落大小分封官爵以便治理。

  乾隆十六年(1751年,藏历第十三饶迥铁羊年),清朝派兵平息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事件,并制订《善后章程十三条》,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作出重大改革,在藏北设立坎囊宗,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由堪布(寺庙住持)和头人(部落首领)行使管理权。坎囊宗是西藏地方政府在藏北地区设立的第一个宗。三十九族地区归驻藏大臣衙门直揍管辖。

责任编辑:俊美旺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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